我们都知道,“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。如今,智能驾驶技术正在快速发展。有些人酒后侥幸使用“智能驾驶”,相关案例时有发生。近日,重庆G93成渝绕城高速云雾山隧道连续两晚上演惊心动魄的一幕。酒后在高速隧道使用“智能驾驶”是危险的。清晨,一辆白色轿车缓缓停在高速隧道第一线,后面的车只能减速变道。民警赶到时,司机正在车内睡觉。经检测,驾驶员驾驶酒精含量高达153.9毫克/100毫升,属于醉酒驾驶。前一天晚上,同一地点,另一名醉酒司机将车停在隧道里打瞌睡。经民警询问,两名司机均承认当晚酒后驾驶,且两人均醉酒驾车。智能辅助驾驶功能。至于车子是怎么停的,两人都不记得了。由于两人在开车时睡着了,车辆的“辅助驾驶功能”检测到异常状态并发出提示。熟睡的驾驶员无法追上车辆,辅助驾驶系统自动停止,车辆停在路中央。目前,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立案调查,并将面临刑事处罚。酒后开启“智能驾驶”能减轻你的责任吗?一些司机误认为“智能驾驶”就是“自动驾驶”,酒后开启“智能驾驶”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。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? 2023年3月的一个清晨,张某和朋友们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后,朋友让司机送他们去朋友家,然后司机就离开了。考虑到路上车不多清晨上路,汽车具备自动驾驶功能,张先生决定自己开车回家。随后,张某在街上被警察绑架。经检测,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01.4毫克/100毫升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首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3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一审判决宣判后,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,认为自己开启了自动驾驶功能,大大降低了上路行驶的风险。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醉酒驾驶案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级庭助理审判员赵鑫表示,目前相关法律规定,驾驶辅助系统启动后,驾驶员仍须全程参与驾驶过程。并且必须涵盖紧急情况。因此,驾驶员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与其责任无关,不能作为减刑的理由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据此裁定,法院定罪、适用法律正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。依法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法官提醒,“聪明驾驶”并不是免疫酒驾的盾牌。不要用“智能驾驶”来代替驾驶。智能辅助驾驶≠自动驾驶 公安部专家表示,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不等于“自动驾驶”系统,驾驶员才是最终责任人。根据《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》,驾驶自动化等级分为自动化不分为0-5级,而且0-2级是驱动辅助,是目前商业化量产中常用的自动化系统; 3级是有条件自动驾驶,在一定情况下执行驾驶任务,但驾驶员必须保持接管能力,在系统故障或超限时必须离开; 4级是全自动驾驶,5级是全自动驾驶,两者都处于试点阶段。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并非“自动驾驶”系统,无法及时处理某些紧急情况。如果遇到其他车辆违规变道、路障等情况,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未能及时响应和处理,就会引发交通事故,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。专家提醒公众,长时间远离方向盘、注视路面,会构成危险。安全驾驶的障碍,可以搭建和拆除。发生事故时,驾驶人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,也可以构成交通事故罪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3条之1规定,醉酒后使用辅助驾驶系统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,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本文来源: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(ID:CCTVNewsCenter)综合《共同关注》制片人/李哲主编/米莎总台央视记者/李军董良艳李佳宁牟良凌敏曹晓智 (编辑:何鑫)